拆迁行政复议期限是什么样的?
其他答案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这个很复杂的,建议还是去咨询下秦兵拆迁维权律师网。
2011-01-07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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