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我父干了一处造价为三十多万的工程,没有合同,2009年4月交工!付款方式为顶抵住宅楼房两套!...
2008年9月我父干了一处造价为三十多万的工程,没有合同,2009年4月交工!付款方式为顶抵住宅楼房两套!工程干到一半时以高价抵顶了一套,还有一套至今没有得到补偿,要钱也不给,向县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两次判决都为败诉后,我父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中级法院判决为“发回重审”县级法院判决依然败诉!...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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