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农村土地有村委书记起草的租任协议,租给一家企业加工大米的做堆放稻壳用的约定不能建房,当时候我们都没有在家,父母不认识签了名盖的手印,出租方写的是村民组不是本人,后因对方在上面建房了在2010年起诉对方了,两审败诉理由是主题不对,问一下现在怎么来处理
我家的农村土地有村委书记起草的租任协议,租给一家企业加工大米的做堆放稻壳用的约定不能建房,当时候我们都没有在家,父母不认识签了名盖的手印,出租方写的是村民组不是本人,后因对方在上面建房了在2010年起诉对方了,两审败诉理由是主题不对,问一下现在怎么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