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情况一: 我有个亲戚,家在农村,在农村有2块宅基地A和B,B是1987年村委会将村里公有房屋卖给他的,总价3000元,有协议和收据,协议中明确了B不受土地改制的限制。 现在村里进行土地归拢并重新分配责任田和地,村委会说亲戚多了的宅基地面积要从重新分配后的责任田和地扣,等于少分田和地,或者退还我亲戚当时购房的3000元。 情况二: 本村人有2块宅基地但是城市户口从村里分了一块宅基地和从农村个人手中购买良田建房屋。这两种情况合理吗?
您好,律师!情况一: 我有个亲戚,家在农村,在农村有2块宅基地A和B,B是1987年村委会将村里公有房屋卖给他的,总价3000元,有协议和收据,协议中明确了B不受土地改制的限制。 现在村里进行土地归拢并重新分配责任田和地,村委会说亲戚多了的宅基地面积要从重新分配后的责任田和地扣,等于少分田和地,或者退还我亲戚当时购房的300... 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