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2010年北京购买的回迁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买卖或者赠与么

2010年购买的回迁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买卖或者赠与么买卖的话可以指定对象么还是说必须卖给国家?赠与需要什么?
欧阳怡华|2012-01-08 17: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木易yt

经济适用房2008年以后建的就不能买卖了,如果发现国家有权收回
2012-01-11 23:16
来自北京市

hmtlemon

你所说的应该是抵押贷款,拿着房产证、身份证、户口去银行申请就可以了
2012-01-13 16:55
来自北京市

tigerstory

2008年以后的经济适用房不可以买卖可以赠予需要做赠予公正
2012-01-13 15:03
来自北京市

hanlanzhen

满5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您是10年的经适房,现在政策好像不允许上市了,如果非要出售的话,只能由国家按照当时购房价格回购。
2012-01-13 13:09
来自北京市

jishu2

回迁经济适用房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拆迁补偿的房产,可以自由买卖,业可以赠与。不需要必须卖给国家。只是房子在第一次交易的时候需要缴纳3个点的土地出让金。第一次买卖之后房子的属性就是商品房了。
2012-01-13 12:47
来自北京市

红花舵主

经济适用住房的赠予与转让的手续相同,首先必须取得产权证,其次应在却产权证或交纳契税之日起满5年才能按商品房进行转让和赠与,在5年尚未届满时,作为受赠人或买受人必须在办理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前提下才能接受赠与或受让.
2012-01-13 12:10
来自北京市

zhenmanga

回迁房只是按经济适用房管理交易的税费和商品房差不多不满五年有营业税个税满五年没有只不过相比之下多了一个土地出让金3%和满不满五年没有关系都得交最好别赠与税费太高了
2012-01-13 11:50
来自北京市

smile小羽

不可以的,必须房本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2012-01-13 10:00
来自北京市

面小团

回迁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卖给任何人,不是必须卖给国家,赠与就是缴纳20%的个税,税费比较高。
2012-01-13 08:44
来自北京市

艾文买房

您的只能是满五年以后再买卖,现在卖不了;赠与也必须满五年。
2012-01-12 21:26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23条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