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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新房

我于2006年1月交房款一半,签定了商品房认购合同,口头协议2006年10底交房,可是到2007年11月开发商通知土地变性政府不批,我买的那栋楼不盖了。请问;我该怎么找开发商讨说法?谢谢。
北京以北|2007-06-07 17:54

其他答案

一夜寒风碎无梦

你好! 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索取双倍返还
2007-06-07 17:59
来自北京市

白雨木暮

按合同取得赔偿
2007-06-07 17:59
来自北京市

冰山上的肉球

再搞250个浦东 250个CBD商圈 250个歌剧院, 250个博览会 250条迎宾大道 250个赛事, 搞250文化节 250台湾村韩国村 250个论坛 招商250项目, 搞250酒吧街 250条磁悬浮, 到那时上海就不是今天上海了就是世界金融中心!!!!!!! 到那时房价准保再涨250倍 问?到那时上海人还买得起房吗 回答!我的世界金融中心的口号是 说英文的住市中心 港台人住内环 上海人一律搬 展开
2007-06-07 17:59
来自北京市

下一站维多利亚

商品房认购合同上也应有交房时间的约定,这是合同的一基本条款。怎么又有口头协议的约定?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是不可以开盘的。你的房子土地还没批下来,却已开始销售,这是违规的!你早该在去年十月底找开发商讨说法。现在你能得到的是双倍定金的返还、已交房款的利息。
2007-06-07 17: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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