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女有房,所以只能写男方一个人名字,这种情况女方如何保证自己权益或者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
婚前共同出资买房,女有房,所以只能写男方一个人名字,这种情况女方如何保证自己权益,除了去做公证,2人自行签订房产分割合同有效吗?或者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
其他答案
您好,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您这边需要视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房产属于 展开
你好,最好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一般考虑认为是共同共有。建议你留好出资证据。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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