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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修房子弄伤了人

我家在农村修房子。做点工,到了上板的时候。我家做点工的工人帮我家找来了一个专业上板的队伍。在他们安装上板的机器的时候不小心把砖弄掉了一块下来把他们的人砸伤了。我已经垫付了1万多块钱了。但是他们的上板的机器老板只拿了2000块钱再也不肯拿医药费了;现在病人还在医院住着的他的家属每天都来找我要钱,我该怎么办,该承担多少责任?
TonyMilt|2009-04-14 13: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乖乖

这属于工伤,你不用负责任!!你可以去法院咨询和寻求帮助!! 答案补充 因为我法律知识有限,可能帮不了你了!!建议你还是去法院寻求协商吧!!祝你好运!!
2009-04-15 15:22
来自北京市

golb

应该由机器老板承担责任。 答案补充 上板的工人是受雇于机器老板,他的人出了事故,应该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具体事宜建议找个当地的律师操作一下。
2009-04-15 12:49
来自北京市

秦始皇2007

首先你和他们签有合同吗?如果没有的话你就要负责任的,如果有的话写情安全问题的处理了吗?现在的一般施工事故你属于甲方就是业主你必须得承担责任,第二这有属于转包,不是你直接雇佣,应该是三方责任,费用三方承担 答案补充 就是呀,即使有合同有安全的注意事项,你也得承担一定责任的,现在建筑施工管理法就是这样规定的,我建议你和其他两方共同商量一下酌情处理,你看好吗,我是做施工的,以后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答案补 展开
2009-04-15 11:31
来自北京市

chu0011

雇佣关系(点工)和承揽关系(包工)有区别。承揽关系的特征:(1)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以承揽合同的设立为前提,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因此,承揽注重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本身,承揽关系的标的是工作成果而不是工作过程。(2)承揽关系的标的具有特殊性。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但这个工作成果在合同订立 展开
2009-04-15 09:20
来自北京市
第11- 14 条,共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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