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咨询
本人经营一家面粉厂,到目前已经营14年,厂房是租用他人的。现在由于建设化工园,政府征地,房租是按照每年10000元的房租缴纳(按口头协议一直出租给我使用,缴纳房租的收据都有),获得其厂房的使用权。现在因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面临一些拆迁赔偿问题:1,现在拆迁公司直接与房主商谈拆迁问题,并没有与我有任何沟通,是否合理?2,在拆迁... 展开
其他答案
第一:合理。第二:你的补偿是你和房东之间谈的。第三:设备需要搬走。第四:和设备一样,需要搬走。拆迁公司和房东谈,房东和你谈。拆迁公司只和房东发生关系,签订拆迁合同,你没有资格。你的合同是和房东之间的。
2010-01-02 20:2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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