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过户,不公证”,只私下签订二手房买卖协议的情况下,如何能杜绝卖方再将房屋卖给他人?
其他答案
在我国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的方式,只有在办理了过房登记时,买受人才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不办理过房登记,那么,在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仅仅是一种债权法律关系,而不具有物权法律关系.因此,出卖闪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将已经出卖的房屋再次出售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时,那么,在出售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了物权法律关系,在出售人与你之间也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物权具有对世权对人权的法律效力,尽管你已经 展开
2012-01-11 16: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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