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权自行划转,无论资产评估与否,均应由产权持有机关依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审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1、必须经过资产评估程序才能进行处分的情形: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展开
企业无权自行划转,无论资产评估与否,均应由产权持有机关依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请审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1、必须经过资产评估程序才能进行处分的情形: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资产转让、置换;(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九)资产涉讼;(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2、可以不经过评估的情形: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经各级人民**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