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迁房超出合理超出面积的交款问题
我家的回迁房比应该得到的补偿面积多了5平,如果多出的面积不超过3%是不是属于合理超出面积?这部分面积的房款应该由回迁户自行承担?若超出了3%的面积,回迁户有没有权利拒付这部分房款?是不是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这部分房款?
其他答案
有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没有合同的参照商品房销售办法的规定,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 展开
2012-01-17 20: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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