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买房准备>购房知识> 问题详情

房产居住及产权问题

你好,我奶奶过世后留下一套房产,3室1厅.奶奶共有5个子女,3儿1女.房产生前有公证,归5个子女共同持有.现房子户口中有三个儿子全家人的户口.其中,小儿子已和其妻子离婚,但是其前妻仍然居住在该处房产.据说其离婚前有协议,妻子可以继续居住.请问这种情况其妻子是否真有权利继续居住,毕竟这套房子不是仅归小儿子所有,他们的协议是否合... 展开
春来2011|2012-02-07 01: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萌芽文学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必须先走继承手续,去公证处5人之中有一人来继承房产,其他四人去公证处签字写放弃,等公证书下来以后,5人共同去房管局办共同共有手续就可以了。至于老人小儿子和他前妻的离婚协议书不生效,因为房子不是他们夫妻的,协议不合法不生效,可以起诉让她搬离。
2012-02-10 12:09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