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税和成交价的问题
我们这边的房管部门说如果买卖双方在房款上达成共识,可以不做房产评估。就以成交价为准。做了评估的才会去实地调查,而没做的则不需要实地调查且,双方签定合同,敲定金额,就可以双方一起去办过户了。这个,这个,我想问问,是不是可以把成交价写得很低啊?50万写成10万行吗?TAT
其他答案
你说的是报税时的买卖契约价吧。这个价格不是按实际成交价来认定的,而是当地地税局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地区所有小区及楼盘进行价值评估,地税局参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对房屋进行评估,不是你写多少就给你评多少。
2012-03-13 08: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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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这种情况即使交易所不来实地考察你递税上去交易所也会对您的房子相应的小区有个估价范围的成交价写的很低也没用交易所出来的单价高于你递进去的还是按照交易所的单价算再低也低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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