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还未正式交房,期间暴雨房顶漏水,楼下四楼,五楼泡水了,物业说我要赔损失和装修费用,这合理吗
我2010年买的房子,到现在还未正式交房,锁匙都没拿,这期间下暴雨房顶漏水,楼下四楼,五楼泡水了,物业说我要赔损失和装修费用,还说自合同签订日起,房子就是我的,没尽到管理的义务,这个合理吗,还说合同签订3个月后交物业管理费,这个合乎情理吗
其他答案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没有交房代表着使用权在前房东这边,他应该对这件事情负责,至于物业费你应该从交房时进行物业过户的时间算起,一般物业公司都是一个季度为单位收取。
2012-02-16 22: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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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产权过户,维修基金物业有没有去过户,只是产权过户,还不能正式算你的,维修基金物业水电煤户名还是上家的。物业费也是,没有办理物业过户之前的物业费还是上家的。已过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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