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产权证上姓名暂时不是本人,由于房屋涨价不想卖,对违约金未达成一致。高分,在线等

甲乙丙于2008年12月4日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以58万出售一所面积为120平米的房屋。2009年1月5日甲方告知乙方产权证上不是本人姓名,原因是甲方的产权证在单位,单位规定在员工工作满10年后,分配的房屋才可以办理过户,而甲的工作年限在2009年5月将满。此时,甲提出乙方可以不要等,另外购房,乙方告知甲方愿意等等看。其后甲... 展开
chu0011|2012-01-15 01:5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CWMZHC

但是合约中没有约定过户时间期限吗?无法过户是因为甲方产生的原因,应双倍返还定金或赔偿一定违约金
2012-01-17 17:31
来自北京市

hunter_mj

1 没有什么猫腻,就是当时购买的时候你既然找个第三方见证,没有出示购房合同吗当时?2 这个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如果你已经支付了部分房款给甲方,那么可能会赔偿一点经济损失费给你。
2012-01-17 16:38
来自北京市

artsblue

甲方将钱退给乙方并赔偿违约金
2012-01-17 14:05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