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朋友2004年1月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集资建房协议》,里面约定了面积128平米,1000元/平米,04年1月12号开始施工,8-10个月竣工。之后交了80%的房款10万元。因为小区四邻原因,其他几栋楼盖起来了,唯独他们那栋楼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盖起来(只打了地基)。朋友是通过一个熟人(中间人)签的合同,房地产公司的老... 展开
案情:朋友2004年1月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一份《集资建房协议》,里面约定了面积128平米,1000元/平米,04年1月12号开始施工,8-10个月竣工。之后交了80%的房款10万元。因为小区四邻原因,其他几栋楼盖起来了,唯独他们那栋楼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盖起来(只打了地基)。朋友是通过一个熟人(中间人)签的合同,房地产公司的老板是熟人的姐夫。但现在既不退款,又没有盖房,只是口头允诺给7厘的利息,到现在还没支付一分钱。现在那个小区的房价已升至2000元/平米。近期,老板表态还要该房子,但要他们按照现在的价格补交房款。据了解,说现在盖房,极有可能是忽悠人的。请大家想想有什么好点的办法:1、不用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文,已经仔细研究过;2、诉讼时效问题业研究过,基本没问题,但有好主意不妨说一下。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