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将被执行人的房产过户给我,由于是强制执行,过户时候所有税费全是我出(包括被执行人的各项税款及前几年所欠税费滞纳金),现在法院又将房屋裁决回转给被执行人,已生效,我欲申请退税,请问我怎样才能得到我当初缴纳的包括对方名下的各种税款??需要哪些材料?我怎么有点糊涂了,法院既然判给了你,并且还是强制执行的,怎么还会改判?况且已经过户了,怎么又收回了。即使要改判,也要赔偿你的损失啊,这是法院应该考虑 展开
法院判决将被执行人的房产过户给我,由于是强制执行,过户时候所有税费全是我出(包括被执行人的各项税款及前几年所欠税费滞纳金),现在法院又将房屋裁决回转给被执行人,已生效,我欲申请退税,请问我怎样才能得到我当初缴纳的包括对方名下的各种税款??需要哪些材料?我怎么有点糊涂了,法院既然判给了你,并且还是强制执行的,怎么还会改判?况且已经过户了,怎么又收回了。即使要改判,也要赔偿你的损失啊,这是法院应该考虑的。我建议你将以前缴纳的各项税费单据,以及按同期利息计算一下,到法院咨询一下。法院改判,你到庭了么?还是只有被执行人拿着法院判决书找你要房子?我想法院不会就这样草草了事的,毕竟你有损失,法院不会白让你损失吧,判决时应该考虑得很全面啊。对你的这个问题,我找朋友了解了一下,她是乡镇法庭的厅长,她说遇到这样的判决,在判决时各方人都应该到庭,你是房屋的实际主人(已经过户了),判决时应该对你的损失有一个结果,不会白白便宜被执行人,他要收回房屋就要对你的损失有所补偿,不过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实在不行就要另案处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