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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初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把房子给卖了,当时合同中约定的各种税费都由买方承担,但新国八条出来后纠纷

现在因为营业税缴纳由差额变为全额了,买方给我和中介电话说新增加的税费他不承担,要求我来承担,如果我不承担他就起诉准备解除合同,还要算我违约,我不知道如果打官司我会不会败诉?我仔细看了合同,合同中有一句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需缴纳新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的,由买受人缴纳。我会不会因此句话败诉?... 展开
popi153|2012-03-03 10: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彭喜双

新过八条,这也是**不可抗力因素,合同也有,所以费用不需你来承担
2012-03-06 16: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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