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农村,后来随妈妈一起农转非,现在离开家乡在外地安家落户,家里老房子无人居住。具体情况如下:我家里原来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姐姐、妹妹和我共7人。爷爷是国家工作人员,户口不在老家,爸爸是上门女婿。爷爷退休后,先是妈妈接班农转非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父亲身体一直不好,在我很小的时候犯病去世。妈妈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3个子... 展开
我出生在农村,后来随妈妈一起农转非,现在离开家乡在外地安家落户,家里老房子无人居住。具体情况如下:我家里原来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姐姐、妹妹和我共7人。爷爷是国家工作人员,户口不在老家,爸爸是上门女婿。爷爷退休后,先是妈妈接班农转非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父亲身体一直不好,在我很小的时候犯病去世。妈妈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3个子女一起随妈妈农转非。家里只剩下奶奶一人农村户口在老家,爷爷退休后和奶奶一起在老家生活。后来爷爷和奶奶相继在1998年和2002年去世。妈妈退休后在老家短暂生活过一段时间,现在和我一起生活,妈妈在户口在她退休前工作的单位。姐姐和妹妹都已出嫁。这样老家的宅托亲戚进行修葺。我觉得这不是一个长久之际。在爷爷奶奶在世时,国家对我家的宅基地及自留地进行过普查,给我们发过正式的房产及自留地使用证(户主应该是爷爷或者奶奶的名字,爷爷退休后是否把户口签回了老家不太确认。)对于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我很有感情,不想放弃。所以,我计划对老房进行翻修并落实对这块宅基地和房子的产权。现在想请教一下,对于我这种情况的国家政策:1、如果我现在申请老宅翻修,我们这一家人中谁有资格进行申请并获批准并获得产权?2、如果老宅一直不翻修,我们如何获得对老宅基地和老房子的产权?感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