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曾群发要把属于他的房产送给哥哥的儿子是否合法
我的朋友曾群发同志现住西安长庆油田龙凤园,老家在浙江省江山市赵家村,有一个哥哥(已去世)和一个弟弟,其父去世时把家产分给三儿子,曾群发有一份江山市人民**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面写有:用地面积(69.14平方米)、用途(居住)、批准使用期限(永久)和建筑示意图。曾群发要把属于他的房产送给哥哥的儿子,遭到了弟弟和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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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是《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只有房产证才能代表房屋的所有权属,如果说房产证上还是写着增群发爸爸的名子,那么他就无权赠与,那么他就首先必须依照法律继承的政策合理商榷出房屋所属权的归属,如一旦商榷出结果后,须到房管局去做更名手续,把名字更成你的名字之后,你就拥有对该房子的全权处决权了,别人就无权干涉了 ,否则肯定是有纠纷的额
2012-01-25 20: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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