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家在某县城,在外工作已经近十年了。老家的房子是自己修的。由于本人也不回老家了,所以决定将房子出售。和买家都已谈好价格。由于房子当初修建时,只有土地证,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决定先去补办,然后和买方过户。结果,跑了很多部门将前期手续完成后,最后一部门告知,,我的这处房产所处的位置要拆迁,已停止办理房产证。现在的问题是:一,... 展开
本人老家在某县城,在外工作已经近十年了。老家的房子是自己修的。由于本人也不回老家了,所以决定将房子出售。和买家都已谈好价格。由于房子当初修建时,只有土地证,没有办理房产证,所以决定先去补办,然后和买方过户。结果,跑了很多部门将前期手续完成后,最后一部门告知,,我的这处房产所处的位置要拆迁,已停止办理房产证。现在的问题是:一,我急着卖房,买家也是自住,拆迁也好,不拆也好对我没影响。对买家影响却很大,但没房产证却无法交易,买房不认可做公证的方式二,退一步讲,我就算不卖,或者买方也买了。但是没有房产证的话,将来拆迁给的补偿和有房产证的补偿是肯定不一样的,里外里都是**说了算,老百姓吃亏所以,现在很着急上火,有了房产证主动权才在自己这方,但是**不给办,如何事好?卖也不了,拆更是遥遥无期。**这种矛盾的解释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望回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