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明确在房屋租赁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修缮责任;7、转租的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 展开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标的,明确在房屋租赁中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 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赁期限;5、租金及交付方式;6、房屋修缮责任;7、转租的约定;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房屋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房屋座落 路 号、间数 面积 结构 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 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回收。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出租房屋月租金 元,租期租金总额 元。承租方将租金 以 方式,于 付清给出租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 月 (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 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 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 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 承租方将租用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 得出租方的同意并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4. 合同届满,租赁双方及时办理清结。出租方如需继续承 租,应提前 个月与出租方协商续租事宜,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优先权。 第六条 合同终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暂时无法找到房 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出租方未按合同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