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房屋租赁的纠纷
你好,我身处在上海,现租赁了上海本地一户人一套房,准备再出租给别人。以赚取差价。这个事我的房东是同意的。不知道这个合法不?再有就是我的承租人与我之间有矛盾了,现把详情讲给你听,请告诉我该如何去做!2010年5月23日我与承租人杨某鉴定了协议,同意把房子租赁给杨某到2010年11月22日,并订下每月的17日交下月房租,即提前一... 展开
其他答案
他不缴给你钱你也说不了什么,说白了你这就是做二房东,你这是违法的,就算打官司你也打不赢的,毕竟你不是产权人,我建议你们是能自己协商就自己协商解决吧,如果真的闹大了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的。
2012-02-05 21: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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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管如何,你不是产权人,无权出租此房,除非你有业主公证委托书。承租你房屋的人。无须承担你的违约责任,如果他要反告你欺诈的话你有可能还要吃官司。如果闹到法庭你房租都有可能要退还、以及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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