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定金纠纷
我于2010年5月10日在北京XX置地房产经纪中心的安排下在宣武区枣林西看了一套两居室住房,经纪人极力要求当天签合同,因我们的房子月底到期,我不愿过早租下。他就提议20日订合同,先交纳四千元定金,并说要是用我的定金购买需配备的家具家电所以多收。且在收据上注明了不签不退字样。我现在情况变化,不想租住,请问他们收取的定金数目合理... 展开
其他答案
对方收取的定金过高,你可以主张超过标的额20%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可以要回一部分。如果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电话联系我
2014-05-23 23: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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