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谁晓得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将如何处理?谁能告诉我

ask6242820936|2019-10-29 10: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844428079

据我了解,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望采纳!
2019-10-29 10:38
来自北京市

lucy_kaka

一、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会计科目“固定资产”中的“土地”是指过去(1952年以前)已单独估价入账的土地,这部分土地资产,不允许计提折旧。主要原因是,过去国有土地实行无偿划拨方式。我国于1986年6月25日第6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经过1988年、1998年修改,新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 展开
2019-10-29 10:59
来自北京市

ask8940783615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次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一、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 展开
2019-10-29 11:17
来自北京市

ask1404985713

据我了解,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是居住,按照法律规定自动续期,这个就不用烦神了。如果房屋使用权性质不是居住,就要看当初土地转让合同是怎样约定的,有三种可能:1.可以续期,需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不可续期,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补偿;3.不可续期,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望采纳!
2019-10-29 10:31
来自北京市

ask250953710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这个年限又是从土地的使用权取得的时间算起的,所以实际中会比50年还要短。2、对于非居住用地的项目,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价格定位上稍 展开
2019-10-29 11:0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