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这套平房是很早年(20多年前)向一当地村民买下的,那时候全村都还没有土地使用证什么的,所以买卖过程中只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书。该村民则于很早年时就迁户口到上海去了。后来村里说要补办土地使用证,我们拿到该村民的委托书后,也参加了补办。估计补办登记用的是那个村民的姓名。我们家土地丈量什么的都是进行了的,但是后来别的本地村... 展开
我们家这套平房是很早年(20多年前)向一当地村民买下的,那时候全村都还没有土地使用证什么的,所以买卖过程中只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契约书。该村民则于很早年时就迁户口到上海去了。后来村里说要补办土地使用证,我们拿到该村民的委托书后,也参加了补办。估计补办登记用的是那个村民的姓名。我们家土地丈量什么的都是进行了的,但是后来别的本地村民都拿到了土地使用证,但是就我们家没有拿到。后来打电话去问相关部门也都说不知道。我们也不知怎么办,这件事就一直拖着了。我们甚至也不知道社区委员会土地使用证到底有没有给我们办下来?还是他们看我们是不是本地户口就故意没给我们办下来或者克扣了不给我们?导致到现在也没办法变更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属问题。现在房子马上要面临拆迁赔偿等等问题,但是权属问题还未解决啊。我们家不知道还能不能拿回本就是属于我们的权利。所以在此想向朋友们问一下我们这个房子的权属在法律上能不能得到保护。这是我们已经住了将近20多年的房子了。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