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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定租赁合同,中途多次要求加租,怎么办?

我租的房子合同期已过,但口头约定不加租,后来一个月内连续要求加租三次,前两次双方达成一致,第三次太离谱,所以没有同意,房东要求我们搬走。如果搬走的话,是否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违约金?
stockhunter|2012-01-29 10:0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芸若

口头从法律上讲没有书面的有直接证据。但是严格的法律也可以这样不满6个月可以不必签租赁合同。承租方有权随时退租,出租房要退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承租方。但是对于房租的涨幅没做具体规定。要是为这事打官司又太消耗时间。所以建议以后再租赁房屋最好签书面合同
2012-01-30 19:24
来自北京市

半星

你好:既让是合同已经到期的,就有双方来协商租金的,协商不成的那就只能是您搬家了。因为您之前的谈好了只是在口头上的协定,没有落到纸上的就不生效的。所以您就没有办法和房主要违约金了,法律也是不认可的。
2012-01-30 17: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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