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亲有一套55平方米的老房子,是我父母亲二人的共有产权房,我母亲在2014年已经去世,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早已与七八十年代去世,2016年我父亲(今年87岁)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了该套房产由我继承,待我父亲过世后生效,该遗嘱我父亲签了字但是没有去公证过。现在该套房子需要拆迁了,拆迁办需要我去办理公证,但我父亲已经中... 展开
我父母亲有一套55平方米的老房子,是我父母亲二人的共有产权房,我母亲在2014年已经去世,我的外公外婆爷爷奶奶也早已与七八十年代去世,2016年我父亲(今年87岁)写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明了该套房产由我继承,待我父亲过世后生效,该遗嘱我父亲签了字但是没有去公证过。现在该套房子需要拆迁了,拆迁办需要我去办理公证,但我父亲已经中风住院神志不清了,我上面有1个哥哥和4位姐姐,现在我和他们商量了,我在该房子的拆迁补偿款在提取14分之5给他们,即他们每人可得14分之1的拆迁补偿款,而他们则同意把该套房产中属于他们的那部分继承权转让给我。因为现在产权置换比货币安置款来得合算,所以我想待他们产权转让给我以后,我准备产权置换(即拿新房),请问我是否该和他们写一份产权转让合同?该合同该怎么写?因为我父亲还活着,产权置换的时候是否还是要写上我和我父亲两个人的名字,到时候转让该套新房的时候应该还需要他们的签字吧?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劝我到时候拿货币安置款好了,拿新房子的话还会有很多麻烦的。办理公证需要不少手续,我现在最头疼的事是该怎么处理,与哥哥姐姐的这份产权转让合同怎么写?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