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租房合同迟迟不付租金和押金
签订了租房合同后,承租方说出纳不在明天付款,但是已经三天了仍未付款,电话联系后还是托时间,请问还需要等吗?
其他答案
合同上应该有规定租客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最后时间,若超出此时间,对方属违约行为,你可再次将房屋出租,并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但在此规定时间前,对方有权晚交,且不属于违约,合同可正常履行。正常情况下,最好是签合同时当场让租客付一定金额的定金来起约束作用,这样就算对方违约,你也能挽回点空置的损失。
2012-02-16 17: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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