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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办理出让手续,必须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吗?另外,是否需要国资局出具证明?

原先**把该宗地以划拨方式交予开发公司使用,开发公司将开发的房产卖给个人(甲方),并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现在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到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要不要签订出让合同?谁和谁签订?出让金该如何计算?65平方的占地面积估计交多少出让金?要不要国资局出具证明?
fhoenixforever|2012-02-29 19:4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铅笔小鑫

具体详情请到您当地附近的中原地产进行咨询,我们的高级物业顾问将为您详细解答!
2012-03-03 09:24
来自北京市

将暗色那么

要重新签订,开发公司与国土局签订;出让金按基准地价为依据的评估价;不需要国资局出证明,但要**同意出让该块土地给开发公司。
2012-03-03 08:20
来自北京市

Fifi

不需要
2012-03-02 22:02
来自北京市

王爷-公主

找开发商签署
2012-03-02 20: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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