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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买房子 使用权 的钱该还吗??

小四以1万元买下我房屋10年的使用权(其间他花了1万元装修),现在期限已到. 我以20万元把房屋再卖给小四,但他只付我18.5万元,理由是 我用1万元买的是使用权,不是租房子,不存在租赁关系,而装修费折价一半,双方也立了合同的!!请问:他该扣去那1.5万吗?合法吗 我能解除当初的合同吗? 真是着急啊....
史弩比|2007-06-03 07:50

其他答案

巧笑倩兮儿

支持刃心兄“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二者等价!” 不卖给他就行了,期限到他搬走,你另外找人卖个20万。
2007-06-03 07:55
来自北京市

蝴蝶笨笨

小四在强词夺理!他这么算是不对的,楼上的兄弟解释的很好!
2007-06-03 07:55
来自北京市

海子无言

租赁合同是转移使用权的合同.二者等价!那一万是出售10年使用权的所得,所以他的狡辩是无理的!至于装修费,10之后你应付给对方折价费,合理!可10年之后你你有出售此房屋,当然是房钱加上装修钱!换句话说,如果你们成交难道他给自己装修还要你付钱? 另:你的房屋是不是具备买卖资格,这次是购买的永久使用权还是出售房屋(过户的那种).如果是出售永久使用权,法律规定超过20年的合同是无效的!!! 展开
2007-06-03 07: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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