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再婚家庭的经济适用房 今后的某些问题 求解答~!解答后给20分 怕没人回答浪费了。。

我们是再婚家庭 现在女方家里能够申请经济适用房 所以决定用女方的名义申请 但是购房的所有费用都由男方出 女方愿意开公证 不要这所房子 女方家里有一儿子已经成家 已经有了孙子 男方家里也有一个大学生女儿现在的问题是 男方想知道 万一两人离婚了。。这所房子该如何分配 公证的有用吗 女方的儿子是否有资格享有还有个问题是 万一两人走... 展开
lk4766|2012-02-19 12:1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陈星似

房子为夫妻共有,以后双方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2012-02-20 16:23
来自北京市

长江梦雨

房子为夫妻共有,以后双方子女都是第一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2012-02-20 14:43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