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是四年,第一年租金是1200每月,第二年说是随行就市,但是房东要求每月3500,请问我该怎么办?
去年我还给了他转让费24000,合同上说第二年起是随行就市,但是周围的租金也是在一千三四吧!请问我现在不租了是不是违约?而且违约方按合同是要给对方30000元违约金啊!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一般是按照合同惊醒约束双方、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写明具体涨幅比、那么我们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和业主进行协商、如果业主随意涨的话、您不租、按照您合同的约定算违约、看来还是您的合同有纰漏、必须要有明确的涨幅比、只能靠沟通了!不足就是违约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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