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就按揭部分共同还贷,则房产增值部分的收益是归一方还是共有?
如题,依据哪个法条?谢谢!
其他答案
一方婚前买的房,房产是属于登记名字的一方的,但在婚姻存续期的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都是共有的,但未必是一人一半,法规是要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我猜如果协商不成应该是按实际已出资的比例吧。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 展开
2012-01-26 22:4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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