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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划拨的房子买卖,可以只过户房产证,然后土地证先不过户或者是去公证,法律上会承认 有效吗?

土地证上还是卖家的名字,不过已经是在我手上了。房产证在过户当中,由于国有划拨土地交易是要交40%出纳金的 ,费用很高的。如果以后遇到拆迁的话,我作为买家可以拿的到拆迁款吗? 另外如果卖家反悔了,想拿回去,或者是去土地局说土地证掉了挂个失,到时土地局会同意的吗? 还有房产买卖协议是不是土地局有备案的? 小弟跪求各位专家解答,谢... 展开
tanxw349|2012-01-07 20: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MC玉蝴蝶

你土地使用证都没有,请问国家凭什么要给你拆迁安置费,你都不给人家钱人家凭什么给你钱。就算你拿到划拨土地使用证了国家也不会补助你的,因为划拨的土地是开发商没用钱拿到的,**说什么时候收回就什么时候收回,如果卖家或你们的不把土地出让金的钱交齐就买了的话,首现房价就的便宜些,房价的构成是土地费加上建筑房屋费所产出的,卖家没有土地使用证说明买房时也买的便宜些。再次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住起对以后一点保障都没 展开
2012-01-10 10:3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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