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纠纷
同志,我老伴生前留下一套房子(107室),我儿子在2004年拿到107室房屋产权证。我现在有以下两个证据:一、在2002年10月25日我老伴让他签了个证明,证明301房的产权是我老伴的,是我老伴买的产权临时写他的,实际产权归我老伴所有,但301室根本就不是属于我们家的,实际为107室。二、因我老伴可以报销取暖费,让他儿子证明... 展开
其他答案
以前的证明已经有了变更!在变更期间是有公告日的,一旦变更成功之后这套房子是清晰的产权了!不存在有什么纠纷的了!再说房号又有过变更!
2012-04-05 1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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