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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产权继承纠纷

大家好,我是石家庄的,市政府房改时,以母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当时兄妹签名同意由我出钱购买此套住房。在购买过程中,实际利用了母亲的工龄并享受了相应的优惠;产权证上只写了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现兄妹认为整个房产属于母亲的遗产,要求继承,理由在于房产证上登记的只有母亲的名字。为此发生纠纷,请问房屋产权归谁所有?如果归大家共同所有,... 展开
音乐狂潮|2008-05-16 08:1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wly_402

只能协商解决
2008-05-19 11:43
来自北京市

蓝勿2010

如果房屋仅有产权证而没有土地证,就不能在继承、转让、抵押时办理过户,一旦发生纠纷,法律就无法保护房屋所有人。 待你取得土地证,且成功过户后,你再出售此房,就是一普通商品房买卖,没什么特殊之处。 办理过户 继承房屋可以持下列资料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3、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4、契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展开
2008-05-19 09:45
来自北京市

吃完抹嘴

你给钱买房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什么证据之类的东西,最好是到公证处出的公证书什么的。这样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给钱买的,法律上都要讲证据的嘛。这样就可以算做是你和母亲的共有财产了,除开优惠部分(或者一半)其他部分都应归你,这要看法院怎么判了;母亲的那部分房产再由你们兄妹几个平分。当然这样就只有把房子卖了,要不然你就要再补钱给他们把他们那部分继承买回来。只要你可以证明是你交的钱。
2008-05-19 09: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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