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实务中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都应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吗?转让所取得的收入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样合适么?
但在新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说明中有这样一段话“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我有点不理解,觉得不合理。
其他答案
在会计实务中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交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都应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吗? 营业税不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城建税计入.
2012-10-24 16: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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