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老旧有损坏,房东不维修,我觉得住的不安全想提前退房,房东不退押金(来自香港旧小区)
我租的是2010年小区建成时统一装修的房子,配备的电器也是当时买的,质量不算好,如今有些损坏,房东不愿意维修,还嫌我们不爱惜。我觉得居住不安全,想提前退房,但房东态度很强硬,不愿退押金。(房管所每月检查时提出热水器要安装漏电保护,房东以小物件为由,让我们自行购买。热水器内部漏水,我们更换了水管,房东也不给维修金。现在煤气灶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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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有保证房屋适宜居住的义务,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以出租方违约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若因出租方原因对你造成损失,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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