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签了买卖房屋公证书,上面有日期3个月,如果没办完就要赔付卖房违约金百分之三十是不是还得赔付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你好,买卖双方签了买卖房屋公证书,上面有日期3个月,如果没办完就要赔付卖房违约金百分之三十,现在过期一个月了,那个公证书还具有法律效益吗?这本公证书的法律效益是多久?如果去打官司,是不是还得赔付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其他答案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对方需赔偿你30%的违约金,不过可能违约金过高,法院可能会适当调整,你可以起诉对方赔偿你的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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