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房延后
我是卖家,补充协议上写明在2月1日交房,合同期限是3月30日,还有余款10万在过户后交,就是说现在还没有去审税和过户,因为搬家出现点问题需要延后至2月底,但是和买方商量后不同意,他们要求在2月1日交房后就要进来装修,请问有什么办法吗?合同上补充协议写的不如期交房是每日0.05%的违约金,那么我就是违约了,如果在没... 展开
其他答案
按合同的约定来看,买方在执行合同没有过错,你作为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肯定属于违约行为,协商不成,应当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过作为买卖双方,达成买卖这是一种缘分,很开心的事情,如果因此造成大家都不愉快,真的很没劲。建议你们就此矛盾好好沟通协调一下,尽量避免出现不愉快,原因在你卖方,你应该尽可能作出让步。
2012-02-17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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