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乡政府占用我小现集体土地建了乡政府,现乡政府已搬迁。这块地能要回来吗能要回来吗?
四十年前乡政府占用我小现集体土地建了乡政府,现乡政府已搬迁。请问这块地能要回来吗?
其他答案
乡政府搬迁,乡政府留下的土地属于划拨性质。 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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