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建造的房屋,有产权证,并且已经过户,现在原集体土地证要拆分,现在我怎么办?
1994年建造的房屋,有产权证,并且已经过户,但是没有土地证,现在原集体土地证要拆分,是划拨用地。1、请问我有没有权利在土地拆分中分得我已有产权证部分房屋的土地证?2、拆分的土地证依旧是原住户名字的话只需象征性的缴纳少部分出让金就可以?而我过户的就需要缴纳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是吗?3、假如我也不打算转让转卖,一直自己住,那没有土... 展开
其他答案
房屋的价值来源于土地和房屋本身的土建价值,集体土地是归集体共同所有的产权形式,这个应该个人是没有权利分得部分房屋的土地证。2、不能划分就没有第2个问题了 3、拆迁时不会影响的,可以重新给你以集体土地的形式安置。4、有解释条款 5、没影响 6,你这属于小产权房,想缴纳出让金,估计也交不了 8、有土地管理条例,违章建筑的概念应该在84年前(90的是当地规定而已,法律上并不承认)
2010-12-11 15: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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