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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民房开旅社,合同期未到,政府现在要拆迁,政府不认商家该怎么办?

租用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民房开旅社,合同期未到,政府现在要拆迁,政府不认商家,商家投资损失政府不承认,该怎么办,商家证照均合法。
q259d|2018-11-05 14: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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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北京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一是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二是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 展开
2018-11-05 14: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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