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津人,在葫芦岛市订购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订购书交了定金,交首付时开发商说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
我是天津人,在葫芦岛市订购了一套商品房。签订了订购书交了定金,交首付时开发商说不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先办贷款!再下来房证,然后再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房证要抵押在银行!我们有个房证的复印件!现在葫芦岛市的购房流程是这样的吗?我不想买了但是开发商不退还定金和首付!订购书上写着签订订购书的目的是签署商品房购房合同!但是他们不履行条款...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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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发商的行为为违约行为,建议及时固定证据,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费用,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证据固定比较重要,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和燕律师,或预约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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