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日期是五月四号现在十月了,拆迁补偿还没有消息。去问了两次都说是审计公司在审这是正常现象吗?
合同日期是五月四号现在十月了,拆迁补偿还没有消息。去问了两次都说是审计公司在审。这是正常现象吗?而且协议上也没有补偿到账期限的这条内容。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不是正常现象。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时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相关征收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具体补偿标准及方式、时间,在签订协议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没有约定确切时间,也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补偿。您的情况已经完全超出合理补偿的期限,建议您及时通过复议或诉讼方法律途径维权,并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2018-10-11 08: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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