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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写至3.30日交房,现已9月,贷款未下,开发商不交房,向银行了

购房合同写至3.30日交房,现已9月,贷款未下,开发商不交房,向银行了解到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将房产证拿至银行做抵押所以贷款无法下放,贷款申请是早就通过了没有问题的。请问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以及,根据我的购房合同签订的关于违约的内容,请问没有交房时我违约还是开发商违约?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 展开
zhicheng1|2018-09-30 09:4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386001624

按你所述,很明显是开发商的问题,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当然应该由违约方承担。
2018-09-30 10:17
来自北京市

ask6757068670

如果是出卖人没有尽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9-30 10:10
来自北京市

ask875424925

根据您表述的应该是开发商违约。
2018-09-30 09: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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