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开发商没通知购房者,购房合同留有联系电话,物业只在当地晚报公告交房,我该怎样维权?
交房开发商没通知购房者,购房合同留有联系电话,物业只在当地晚报公告交房,业主没看到,等到业主知道可收房时,让找物业拿钥匙,先让交两年物业费,我该怎样维权?
其他答案
物业管理条例有明确的规定:物业管理费按月收取,最多允许预收3个月。交房的收费的也有规定:业主自收到交房通知的次月开始缴费,缴纳3个月的管理费。
2018-09-07 19:04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