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开发商不交房、不签购房合同,只签了认购协议,说明购房者不满意无条件退款,但是开发商现在不认账,怎么办

lionchpp123|2015-11-01 12:36

其他答案

广厦qw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开发商拖延不签合同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主张退还认购金并要求赔付违约金。
2015-11-01 12:3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